单位开除职工后其档案如何处理

1. 单位保管档案 :
如果单位直接保管员工档案,在开除员工后,单位应妥善保存档案,直至员工找到新的接收单位。
一旦员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原单位应及时将档案转移到新单位。
2. 委托人才市场保管档案 :
如果单位将档案委托在人才市场保管,开除后,单位需与人才市场协调,将档案保管方式由单位委托转变为个人委托,以便员工后续自行处理。
3. 档案转移流程 :
员工找到新单位后,可携带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,前往原档案保管地办理档案转移手续。
如果员工暂时未找到新工作,可以将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或其他能够托管档案的部门,以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。
4. 法律依据 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第五十条的规定,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证明,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。
5.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:
对于事业单位或行政机关的公职人员,如果被开除后找到了新工作单位,档案交由新工作单位保存管理;如果没有新工作单位,则交由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保存管理。
6. 档案保存 :
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,至少保存二年备查。
请根据具体情况,按照上述步骤和规定处理员工档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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